虚拟货币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的监管思路_币世界+链内参

2020-11-20 09:14 栏目:行业动态 来源:网络整理 查看()

四个方向引领新思想。

目前,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技犯罪的水平逐渐从低水平向高水平转变。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但同时也导致了更多新形式的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围绕这一技术诞生的新的犯罪模式正在增加。

一、虚拟货币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监管现状

区块链科技最早被人们所知是因为比特币。作为区块链技术最成熟的应用,虚拟货币经常被犯罪分子用于信息加密、匿名交易、跨境洗钱和恐怖融资。因此,从2013年开始,我国陆续发行相关票据,提醒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监管态度是普通人不支持或鼓励虚拟货币投资,希望减少虚拟货币新犯罪给监管部门带来的威胁和压力。

在国际上,为了加强对虚拟货币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于2018年10月修订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明确要求将虚拟资产服务商纳入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范围,并对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商进行了明确界定。而在2019年6月发布的《基于风险的虚拟资产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方法指南》中,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虚拟资产服务商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中心化交易所在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中的作用

作为虚拟货币流动和聚集的交易场所,集中交易平台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的对策和努力对于各国的监管尤为重要。在2019年日本大阪举行的V20会议上,火币与FATF进行了直接对话。霍比集团合规部负责人表示,平台重视虚拟资产合规发展,并将继续在这一领域努力,加强平台作为虚拟资产服务平台与监管部门的理解与合作,寻求有效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在自身完善的安全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火币之前已经开通了“科技助警通道”,并帮助世界各地的公安和法律部门开展区块链反诈骗和反洗钱工作。据公开信息,2019年4月,洛阳市《法治时空》频道播出的三档节目报道,洛阳某高校教师遭遇电信诈骗,涉案资金流入虚拟货币平台。但在火币等科技公司的协助下,洗钱案得以顺利破案。

2020年7月16日,很多美国著名推特账号被黑,包括奥巴马、拜登、马斯克、贝佐斯、比尔盖茨。这是今年7月份影响较大的区块链安全事件,也是典型的数字现金反洗钱案件。这类案件的难点在于黑客经常使用各种专业工具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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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的欺诈性转账都不到0.14 BTC(即不到1000美元),黑客也使用大量的地址进行混淆,这对反洗钱工具的灵敏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根据媒体的消息,联邦调查局最终根据美国合规虚拟货币交易所Coinbase提供的KYC信息锁定了嫌疑人。

事实上,恐怖融资的整体路径无法避免洗钱,而区块链加密货币技术的出现使恐怖融资找到了更合适的洗钱渠道。数字现金中的资产追踪平台CoinHolmes的数据显示,仅2020年上半年,就有13927笔高风险资产流入数字资产交易所,其中包括黑客攻击、资金、暗网、赌博等多种加密货币地址。总资产147,000 BTC。

作为虚拟货币流通和实现的重要窗口,集中交易拥有绝对领先的资产追踪技术和完整的KYC系统,对于促进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非常重要。

总的来说,从010年到1010年,目前世界各国都缺乏虚拟货币监管的经验和技术。虽然有些国家会采取过渡性政策禁止虚拟货币交易,但从长远来看,虚拟货币的跨国性决定了仅仅采取政策禁止一国内部的虚拟货币交易很难取得实质性的效果,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和协调,有效遏制市场内外的非法交易。参照国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标准的要求,加强对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有效监管和防范,可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采取适当监管措施,促进虚拟货币市场稳定发展

虚拟货币交易具有分散性、匿名性和跨国性的特点。如果通过监管完全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等相关活动,那么虚拟货币交易商、兑换商、电子钱包服务提供商和融资服务提供商与监管机构的合作实际上是有限的。此外,市场的稳定性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最近,由于世界上几个集中交易所的不确定性,许多不法分子利用市场恐慌进行犯罪和欺诈,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也在行业无序状态下滋生。

通过采取适当有效的监管措施,引导虚拟货币市场稳步发展,可以促进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和投资者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的自律和积极性,从而促进他们积极预防和协助打击相关犯罪活动。

(2)引入合规许可制度,明确相关主体的义务

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都修改了金融法,规定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必须持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规定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要求其在发现与虚拟货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的线索时,及时向反洗钱主管部门和区块链信息服务监督管理执法机构报告,形成防控虚拟货币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的合力。

虚拟货币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的监管思路_币世界+链内参

目前,以霍碧和边为首的全球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商对合规牌照的申请热情很高。截至目前,火币已获得香港、日本、泰国、直布罗陀等国家和地区的牌照。同时,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除了火币申请活跃的新加坡PSA和美国MSB牌照外,币安已经准备MSB牌照很久了。

通过集中交易所发放合规许可证,有助于明确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相关主体的义务,从而有效缓解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压力。

(3)遵循风险监管理念,加强警企合作

风险导向原则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第1条确立的反洗钱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监管当局应识别、评估和了解虚拟资产活动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活动和运营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采取基于风险评估的风险方法,以确保防止或减轻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措施与识别的风险相称;同时,要求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识别和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此类风险。

近年来,世界各大集中交易所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不断努力。以火币为例,2018年7月,火币正式启动了连锁资金监控跟踪系统的研发;2019年初,火币通过推出“Sci”与莆田、福建、长沙、湖南、洛阳、河南等地警方开展了相关交流与合作

警企合作是行业监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监管可以利用直接获取市场资本和用户的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商,有效开展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相关工作。集中交易所掌握的技术可以帮助相关部门随时监控可疑资产的流向及其真实所有权,从而大大降低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犯罪的发生概率。

(4)促进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的国际合作

虚拟货币交易具有跨国性和快速性。犯罪分子可以轻而易举地选择租用服务器,搭建虚拟货币交易网站,或者提供虚拟货币存储服务,或者通过互联网开展虚拟货币犯罪活动,使得一个国家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失效,而以双重犯罪为主的国际司法协助和引渡也失效。

因此,有必要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虚拟货币方面开展广泛有效的国际合作。例如:缔结双边或多边条约;积极参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协调和运作;加强虚拟资产监管和调查技术研发方面的国际协调与合作;构建多层次虚拟货币反洗钱反恐融资信息交流平台和安全技术支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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