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N赋能「福建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

2020-08-24 17:22 栏目:经验之谈 来源:网络整理 查看()

2020年8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福建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福建省将在区块链服务网(BSN)的基础上建设“国家东南区域区块链骨干网”,开发在线数字福建区块链应用公共平台。

福建省新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加快“展望未来”新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从高起点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化、综合化、集约化思维,构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应用导向、创新驱动的运行机制。大力实施新网络、新技术、新计算能力、新安全、新集成、新平台等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治理和数据增值。

到2022年,高速、移动、安全、智能、普及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将进一步完善,陆海空地综合信息网络设施将进一步升级,全国东南区域网络枢纽和海上数字丝绸之路信息通信枢纽将基本建成;传统基础设施与新基础设施深度融合,5G、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全面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新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显著提高。全省新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发展水平和创新活力水平均居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1)协调新网络基础设施的部署

1.加快建设“5G宽带”双千兆网络。加大对5G基站站点和用电量的支持力度,加快5G网络建设,逐步覆盖符合条件的县(市)、乡(镇)。支持5G独立组网核心网的建设和商业化。加快新一代小型(微型)基站的建设,实现室内覆盖。鼓励5G网络应用部署人工智能、网络切片、边缘计算、云计算和本地专用公共网络频谱等技术。推进国际通信进出口局职能完善,及时拓展福州全国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充分发挥海峡海底光缆的作用,提高闽台信息交流水平。建设新一代超大容量智能调度光传输网络,开展千兆光纤接入试点和移动网络扩容升级,优化偏远农村和海岛地区网络服务。升级电子政务省级广域网和省级城域网。推动IPv6的整体部署。到2022年,全省将建成8万多个5G基站;城市宽带具备千兆接入能力,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40兆位/秒,IPv6活跃用户占互联网用户的60%以上。

2.巩固和提升物联网水平。建立全省物联网传感设施统一标识。加快实现覆盖主城区和县级以上城市重点区域、面向室内、交通网络、光网络、地下管网等应用场景的窄带物联网网络。全面利用4G、5G、窄带物联网、光纤等接入技术,提供支持固定与移动融合、宽与窄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创建数千万个社会治理神经元传感节点,推动工业、农业、交通、物流、能源、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传感设施建设。构建物联网接入管理和数据融合平台,实现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数据共享

3.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增强全国工业互联网识别解析二级节点(福州)功能,加快各区市工业互联网识别解析二级节点和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开展“5G工业互联网”整合应用,加快建设高质量工业互联网外网,推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和地方骨干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升级和示范应用。到2022年,将有1亿多个工业互联网标志注册,10多个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升级,形成3个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4.积极发展空间-空间一体化卫星互联网。深入实施数字福建“151”卫星应用工程,加快建设海斯卫星数据服务区域分中心和产业分中心、基于人工智能的卫星数据智能判读平台、国家北斗导航定位服务数据中心福建分中心。建设省级遥感卫星地面站、卫星互联网通信网关站等卫星地面基础设施,以及空间信息采集传输平台、多源异构空间信息数据仓库、综合服务平台等。并构建海量空间信息数据系统。省级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

(2)积极建设新技术基础设施

1.加快人工智能平台建设。构建数字福建人工智能公共平台和福建智能视觉人工智能开放平台。构建一个开放的云平台,提供技术开发、知识映射、算法培训、产品优化和开放源代码托管等公共服务。建立一批高质量的主题数据库,为人工智能的创新应用提供多场景验证和培训环境。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双百行动”,在重点领域建设100多个“5G AI”深度应用示范项目。

2.有序部署,搭建区块链平台。推进安全可控可扩展的区块链基础服务平台、区块链计算平台、基础软硬件平台等建设。以区块链服务网(BSN)为基础,启动东南区块链骨干网建设,开发在线数字福建区块链应用公共平台。搭建跨链平台,形成支持金融、政务、民生数字化发展的分布式信任体系。实施“连锁政务”工程。培育区块链在智能合同、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房地产、智慧城市等领域的100多个典型应用。

(3)加快新计算基础设施建设

1.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总体布局。依托数字福建(长乐、安溪)工业园,重点布局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打造闽东北、闽西南协调发展区域的数据汇聚节点。加快现有数据中心的绿色密集转型。支持在土地资源丰富、能源丰富的地区,科学布局和建设满足线下非实时业务需求的数据中心集聚区。争取我省全国综合大数据中心区域分中心布局,重点推进中国移动(厦门)数据中心、中国土楼云谷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区域数据中心建设,推进金融和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具备计算能力、桌面交付能力、存储空间和软件服务能力的云计算中心建设,有序发展混合云。加快市政府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所辖区县(市、区)数据中心的统一迁移和整合。到2022年,全省使用的数据中心总框架规模将达到10万个,形成“1 10”政府云平台服务体系。

2.边缘计算的合理部署

1.网络运行安全设施建设。构建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平台,加强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大数据环境下防范攻击、泄密和盗窃的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重点信息基础设施、政府网络、工业互联网等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检查。

2.建设网络信息安全设施。建设网络信息安全平台,建立公共数据生命周期安全和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福建分公司安全管理平台。加强对重要领域敏感数据的监管,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3.建设安全可靠的配套设施。加快新创政务云平台建设。在推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将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密码保护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加强密码技术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的推广应用,扩大数字证书的应用范围。为新的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建立一体化协同作战指挥平台。

(5)推进新的综合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数字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村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和农业生产加工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实施“农业云131”信息工程,加快全省农业信息资源“地图”的形成。创建一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区和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实施农产品出村进城“互联网”工程。

2.建设新的智能城市基础设施。实施城市脑工程建设智慧城市数据库。建立综合城管服务平台,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快城市各类电杆(塔)建设,推广多功能智能电杆,发展智能管网、智能水务、智能井盖等。构建全省统一的数字信息可视化网络和服务平台,加强公共视频监控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实施智能社区示范项目,支持智能停车、智能门禁、智能养老等应用。推进城市智能物流设施和终端配送设施的应用。到2022年,全省所有区市(包括平潭)将建成至少一个具有区域特色的智慧城市(县)示范区,建成15个智慧社区模式。

3.建设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公路、铁路、轨道交通和航空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全省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智能网络化车辆云控制平台,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马尾区、福州滨海新城、莆田湄洲岛“5G车辆联网”建设。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建设。依托中国(福建)国际贸易的“单一窗口”,打造新的智能港口。建设智能港口,建立“一站式”、“一网通”等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厦门港海沧港区无人值守集装箱码头示范区建设。推进厦门机场和福州机场智能化建设,拓展无纸化通关等便捷服务。

4.建设智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东南能源大数据中心。构建油气管道综合管理平台,推进管道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应用。推广远程煤气表读数。建设覆盖主城区的综合“互联网”收费设施。创建10多个智能能源示范项目。

5.建设智慧教育的基础设施。科学规划推进省级教育网络建设。拓展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实现中小学“快递教室”、“名师教室”、“名校网络教室”的规范化和按需应用。总裁

6.构建智能医疗基础设施。构建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施县医疗卫生服务信息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电子健康卡码、医疗保险电子凭证和巴敏健康码“多码融合”的应用,加快实现全省医疗“一码通”。完善重大疫情监测网络。加快5G技术在疫情预警、院前急救、互联网诊疗、远程手术、无线监控、医疗保险结算等环节的应用。推进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和智能服务机器人的应用。20家新的网络医院。

7.建设智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深入实施“生态云”工程,建设陆海一体、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建设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咨询平台(三期),拓展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综合分析、自然生态监管、“绿色剩余村”等系统应用,实现生态环境智能管理。

8.建设智能海洋基础设施。完善海洋三维实时观测网络,建设海洋监测观测设施,增强海洋感知和灾害预测预报服务能力。建设福建海域通信网,推进海、海、陆通信网互联互通。建设智能海洋大数据中心(一期)、渔政综合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海洋大数据系统。

9.建设智能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升级,实施农村智能广播电视工程。推进有线、无线网络和卫星综合覆盖,建设新一代基础广播电视网络,提高县乡干线的路径保障和高带宽回程能力。创建智能广播云平台。

(6)全力打造新的平台基础设施

1.积极争取国家创新平台。加快宁德时代新能源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围绕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新一代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创建一批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制造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创建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2.携手打造高水平的创新平台。推进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所(三期)建设、中国机械科学研究院海西分院第二轮共建,推进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福州大学先进技术创新研究所、福建工业大学-北京石墨烯研究所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省级新药研发中心、康复产业研究所等建设。加快建设光电信息、能源材料、化工和能源器件等省级创新研究院所和省级创新实验室,培育产业发展“先导中心”和国家实验室“后备团队”。吸引国内“一流大学中的一流学科”,在我省设立分校和R&D分中心。加快高水平生物安全实验室布局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现有生物安全三级(P3)和二级(P2)实验室的检测服务能力。

3.推进科研实验支撑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省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与适应性测试中心、集成电路晶圆测试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产品测试验证平台等。规划建设支持新型通信设备验证的区域试验场和高超声速飞行器发动机、飞行器联网、无人飞行器等新技术、新设备的专用试验场。

4.建立和完善基础数据平台

加强协调与合作。建立新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制,由省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省分管领导作为重点任务召集人。将新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评估内容。省数字办公室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会同省有关部门规划和推进全省新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强省、市、县之间的协调,避免条块分割和重复建设。各市县(区)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重大新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吸引投资,并研究出台具体的扶持措施。

(二)加强规划衔接。协调人口分布和城市化现状,在人口流入地区适当推进和重点布局新基础设施。充分利用通信、交通、能源、气象等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新的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土地空间规划应当考虑新基础设施的布局,市政道路、轨道交通、风景名胜区、客运站、住宅小区和商业区的规划建设应当同步进行。

(3)实施要素保障。对于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单独选址的新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指标在土地审批时直接分配。统筹全省工业能耗指标,对具有重要功能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适当倾斜。支持合格的5G基站、超级计算中心或拥有150多个操作柜和充电桩的数据中心参与电力市场的直接交易。

(4)扩展应用场景。我们将推动“用数字赋予云智慧”的行动,并建立一些数字转型的典型应用场景。支持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会场、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马尾物联网基地、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数字经济重点园区进行数字技术集成和应用的探索。鼓励各地探索、开拓、创造更多应用场景,引导各类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在我省“亮相”,在真实场景中“实践”。

(e)创新的支持方法。探索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新模式,消除民营企业参与新基础设施建设的隐性障碍,鼓励实施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充分发挥省属企业作用,优化新增国有资本基础设施投资,加强政府采购的示范和引导。利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对新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政策,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现有资产,促进新基础设施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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