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和金融监管述评

2020-03-26 12:59 栏目:经验之谈 来源: 查看()
要点: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兴起及其在我国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数字资产的权利和交易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对金融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主要对区块链技术的兴起及其在中国金融领域的应用、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资产、区块链技术对金融监管的挑战以及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监管中的应用路径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和金融监管述评

简介 随着第四次产业革命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金融行业。新兴技术正在改变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以前的技术带来的变化是深刻的,但自2013年以来已经泛滥。渗透的特点是我们把技术看成是高技术,并逐渐向下渗透。它的变化逻辑是从高到低。现在的情况是,技术已经成为底层的基础设施,然后创新从底层爆发。从底层溢出的技术创造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科技环境。这不仅对金融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也迫使我们在科技创新的整体环境中推进监管变革。 基于技术对金融监管的溢出效应,基于金融技术与其他新技术相结合的“监管技术”越来越受到关注。根据CNKI对关键词“监管科技”的索引分析,2012年至2018年的文献数量为178篇,特别是2017年,相关文献数量从2016年的1篇激增至59篇,环比增长率为5800%,2018年“监管科技”相关文献数量达到115篇。尽管环比增长率在过去一年大幅下降,但仍保持稳定增长。可以看出,在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的过程中,人们对技术驱动的监管科技研究保持了一定的热情。 区块链,一项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不可忽视的革命性技术,自诞生以来就对金融领域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它使资产数字化成为可能。它不仅增加了数字资产的种类,而且解决了数字资产的存储、确认和交易问题。数字资产的发展也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块链科技可以在此基础上实现金融监管。 杨东(2018)在专著《区块链+监管=法链》中提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嵌入式技术辅助金融监管。黄镇(2018年)在《区块链在监管科技领域的实践与探索改进》中提出了区块链合规申请;吴燕妮(2018)提议建立一个法律框架,以促进金融监管的转型。基于区块链技术,他们都提出了在数字经济时代改造金融监管的新思路。本文试图通过系统梳理区块链技术的兴起及其在中国金融领域的应用、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资产、区块链技术对金融监管的挑战以及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监管中的应用路径等相关文献,总结出数字经济时代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金融监管的新范式。 区块链技术的兴起及其在中国金融领域的应用 2008年,一个叫中本聪的人发表了一篇文章《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将比特币推向了公众,并伴随比特币出现了一项新技术——区块链。 区块链是一个分散的分布式会计系统。它是由密码相关产生的一系列数据块。这些数据块包含多个比特币网络交易的有效确认信息。此外,新添加的数据块可以总是连接到先前的块,以形成越来越长的区块链。该链存储了整个网络中每个节点的所有交易记录,因此它可以被视为所有交易的一本书。同时,账簿上的数据一旦被写入,就不会被篡改或轻易丢失 根据李伟编辑的《中国区块链发展报告(2018)》,我国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在金融领域开展了多种应用实践。首先,在支付结算领域,如2018年1月,中国银联和中国银行完成了基于区块链的跨境汇款查询应用项目的技术启动,为跨境汇款信息同步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第二,数字票据交易。例如,2018年1月,上海票据交易所数字票据交易平台试点生产系统成功投产。第三是电子证书中的证书存放。例如,2017年7月,中国银联和中国光大银行以电子采购订单签署为场景,推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可信电子证书应用技术。第四,信用证交易。例如,2017年7月,中信银行和民生银行应用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国内信用证信息传输系统。第五,慈善帮助穷人。例如,2017年5月,工行和贵州贵民集团联合推出了区块链扶贫基金管理平台。第六,供应链金融。例如,2018年1月,工行与石化专业仓库搭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财务管理平台”,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财务信息共享。第七,资产证券化。2017年1月,百度金融、白前租赁和华能信托利用区块链技术发布了资产支持证券产品,首次发行金额达到4.24亿元。同年7月,JD.com金融、建元汽车贷款、中信信用评级等机构联合发行了基于区块链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截至2018年2月资产规模为1亿元。随着科技研发的深入,区块链科技除了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之外,还必将涵盖更多的领域,如政务、司法、医疗、能源、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慈善、招投标等行业。 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资产 1.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定义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已经从早期最典型的数字现金逐渐扩展到更多的应用场景,这些扩展场景产生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具有交换和使用价值的各种数字资产。目前,我国对数字资产的统一定义还比较空白,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定义也有多种分类。区块链技术的诞生给金融领域带来了颠覆性的变化,数字资产的类型更加多样,范围不断扩大。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和分类。广义而言,和孔华为(2014)率先从数字金融资产的角度赋予数字资产新的内涵。他们认为,数字资产包括任何企业或个人拥有的所有资产,这些资产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具有独立的商业价值或交换价值。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资产也可以归入这一类。从狭义上讲,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资产细分为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现金类资产和非数字现金类数字资产。杨东(2018)、潘(2018)、王星、翁建、李明(2018)均提出了相关分类。泛彭云(2018)还将非数字现金数字资产称为数字股权资产,即基于区块链发行的具有可编程能力的智能股票和智能债券等股权资产。杨东(2018)将这一类别称为数字金融资产,如数字股票、私募股权、众筹、债券、对冲基金、期货、期权等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和其他金融资产。同时,他还提出了各种类型的数字资产,如房地产、数据资产、知识产权、艺术、奢侈品、文化遗产、企业资产、城市资产等。 区块链技术与金融领域的融合正在深化,这使得数字资产的定义变得更加困难。但是,通过梳理相关文献,我们可以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2.区块链技术让数字资产流动 梅兰妮·斯旺(2015)第一次求婚 人们可以通过拥有自己的数字身份来持有数字资产,数字身份和数字资产一一对应,从而实现数字权利的确认。当我们可以确定某个数字资产由某个数字身份拥有时,该数字资产可以被呈现、转移、出租、抵押等。数字金融可以做许多现代金融可以做的事情。但是数字资产交易需要价值中介。乔海书、谢姗姗(2017)分析了区块链技术实现数字资产交易的可行性和便利性。他们指出,在数字资产管理中,资产将被数字化并由区块链保存。收到交易指令后,区块链将直接将资产转移到对方名下,使交易简单快捷。此外,如果多方交换涉及多个资产,则多方交换和通信的问题将经常涉及。在区块链,只有通过多重签名和智能合同,多方交易所有权问题才能得到有效管理。汪晓峰(2017)进一步分析了使用分布式图书进行数字资产交易的可行性和优势。他认为,金融和法律中定义的任何实物资产、虚拟资产和其他资产都可以使用分布式图书进行存储。通过在分布式账簿上注册资产,每项资产都可以在数字网络上转化为“智能资产”,为各种服务提供健壮可信的证据和交易记录,由于区块链技术本质上仍然是P2P技术,有利于信息的传输和共享,可以大大提高资产交易的结算速度。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区块链技术使得数字资产的权利和交易更加容易实现。然而,目前的研究还处于理论阶段。技术着陆的实施要求是什么,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什么问题需要进一步验证。 区块链科技对金融监管的挑战 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探索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特别是数字资产权利和交易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首先,传统的金融监管理论存在漏洞。作为一种新型技术,区块链技术仍在不断发展。随着其在金融领域应用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必将推动金融监管理论的重大变革。忽视技术手段的传统监管理论不再适合第四次工业革命和数字经济时代的金融监管要求。重构金融监管理论迫在眉睫。 第二,传统的金融监管已经落后于技术的发展。作为底层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已经泛滥成灾。它们不仅改变了金融业的发展,也重塑了金融监管环境。技术不再是一种工具,而是呈现出与金融监管相结合的趋势。我们必须重视区块链科技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推进金融监管方式的改革。 第三,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可避免地滞后。技术创新日新月异。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有其历史局限性,可能无法适应新的技术环境。目前,中国对区块链科技产生的金融产品和商业模式缺乏监管政策和法规。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不要陷入“一管而死”的困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区块链科技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监管目标和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金融服务创新。一方面,有利于市场创新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它防止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商业和产品监管的真空。此外,在创新的环境中,法律和法规的滞后问题不仅可以通过立法修正来解决,还可以通过探索法律和技术融合的新途径来解决。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监管中的应用路径 区块链技术是产生比特币的基础技术。尽管比特币一直备受争议,但区块链逐渐从比特币中分离出来,成为各国技术创新的热点。区块链具有不可改变、不易丢失、分散化、可追溯性和网络化的特点。尤其是其分散的特点可以说颠覆了传统的监管模式。无论是设立监督机构,还是制定法律法规,中央集权的角色对于传统的监督都是不可或缺的。法律本身具有集权的权威属性,监管机构本身就是监管中心的角色,区块链技术与它们存在内在的冲突吗?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区块链去集权化的特点和集权化的监督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去集中化和集中化一直是相对的。我们承认存在冲突,但我们可以尽最大努力找到解决集权与分权之间冲突的方法,并探索在金融监管领域应用区块链技术的新途径。 一是推进金融科技法制框架的立法,确立区块链技术的法律地位,鼓励区块链技术和监管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区块链金融科技在法律框架内的运作合规。 二是通过立法、制定规则和其他手段,将区块链技术和监管技术纳入现有金融法律和监管体系。同时,金融监管机构有权制定包括区块链和监管技术在内的金融技术标准和规范。探索制定金融机构监管科技推广应用规则,统一数据报送标准和程序,提高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和合规风险管理水平。 在数字现金泡沫逐渐破灭、以区块链的名义非法集资和市场欺诈的恶劣环境下,区块链受到了指责,人们的期望值降低了,政府也担心清理工作。所有这些都阻碍了区块链技术在监管领域优势的发挥。立法者需要从法律法规上纠正区块链技术的名称,鼓励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探索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促进区块链技术在监管领域的合法合规运行。 第三,区块链技术中蕴含着法律法规。以智能契约为代表的区块链2.0将智能契约置于分布式结构之上,并通过程序契约来调节经济关系。智能合同也可以应用于行政监管的金融监管领域,监管政策可以通过假设条件、事实和结果的逻辑结构来构建。编写等同于法律规范的代码,形成符合法律规范的智能合同,实现自动执行和监管,从而改变法律传统的外部约束的监管地位,改革金融监管理论,使法律的制定和修订与代码的编写和修订同步进行,从而实现法律与区块链技术的嵌入式结合,真正利用技术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为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应用提供新的路径。 第四,开发一系列兼容的模块。区块链有潜力促进监管合规和企业合规。合规区块链将成为推动金融监管的重要科技资源禀赋。区块链技术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的结合。可以全方位改变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 通过创建一站式区块链平台,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该平台整合和链接业务系统数据,创建一个区块链分布式报告系统,在该系统中,数据是透明的,不能被篡改,并且可以随时调用,以建立与机构内其他部门甚至其他机构的交叉链接关系。金融机构 通过合规区块链的底层和合同应用层,合规策略和企业数据可以实时灵活地调用。企业还可以及时检查和掌握监管趋势和合规要求,根据合规指引及时调整业务,降低运营风险和合规成本。 通过创建一站式区块链平台,形成以金融机构、监管机构和企业为核心的多方协调合规社区,实现从源头到终端的合规链,真正形成三大核心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循环,从而降低整个行业的合规成本,提高整体合规能力和水平。合规模型是指以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动态合规图。 第五是将区块链技术融入监管沙箱机制。基于合规区块链的监管沙箱框架,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创业企业可以在监管沙箱的真实测试场景中进行平台对等通信和互操作性通信。在进入沙箱前的审查阶段,根据智能合同和算法设置的访问条件,对符合沙箱条件的金融机构和初创企业进行智能筛选,为测试对象量身定制程序化、标准化的测试方案,对创新产品和服务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将数据和结果上传到链上,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和监管机构的后续评估,并制定过渡策略。在线同步、同频共振的协同合作模式下,传统金融监管的行政色彩被淡化,公共权力主体和市场参与者处于一个扁平的网络空间,金融监管可以更方便地延伸到创新链的各个环节,跟随创新链发展的动态调整,有效平衡安全、创新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监督沙箱具有试错、纠错和创新的特点。将区块链技术融入监管沙箱,通过筛选金融机构和企业、制定定制测试计划、整合测试数据,实现便捷、动态、全面的评估,从而大大提高创新效率,降低创新成本,发挥监管技术的生命力,为监管机构注入新的活力,重塑监管理论和方法。 六是加大对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建立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监管科技实验室。立足区块链,积极开展监管科技研究与交流,发挥技术专家学者导师作用,加大监管科技人才和跨学科研究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多元化应用路径。 结论 区块链技术起源于金融领域,以其去集中化、不可篡改、不易丢失和共识共享的特点,越来越创新地应用于金融业。金融监管领域的改革应从理论反思入手,依靠科技和法律法规的双轮驱动,实现更高的监管效率、更低的监管成本和更强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尽管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监管与传统的集中监管存在矛盾,但直面技术溢出和金融监管新环境是未来金融监管的必然出发点。探索化解矛盾的新理论和新方法,是改革传统金融监管的必然趋势。 参考: [1]黄镇。区块链数字经济迫切需要加强风险管理。黄镇互联网金融,2018年6月5日 [2]杨东。区块链监管=法国连锁[。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310-313 [3]黄镇。区块链在监管科技领域的实践与探索改进[[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12):24-32 [4]吴燕妮。法律挑战与边境监管 [14]余韶。《区块链技术对金融监管的挑战》,[。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律问题),2017,(04): 30-40 [15]张健。区块链对未来金融和经济新格局的定义[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 [16]徐明星、刘墉、段新兴、郭大业。《区块链重塑经济与世界[》。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6 [17]李永世,杨泽新,郭华。数字资产的内涵、价值评估与交易研究——基于进化视角的[·J .北京金融贸易学院学报,2018,(03): 22-28 黄镇。区块链在监管科学技术中的应用前景[[]。金融经济,2018,(19): 38-39 [19]姜婷婷,王发。《区块链金融:让数字资产流通[》。当代贵州,2018,(24): 58-59 [20]王芳芳。《数字资产的法律定义与保护》[著。法律制度与经济,2018,(10): 34-37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镇 姚贝,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律研究所硕士
微信二维码
售前客服二维码

文章均源于网络收集编辑侵删

提示:仅接受技术开发咨询!

郑重申明:资讯文章为网络收集整理,官方公告以外的资讯内容与本站无关!
NFT开发,NFT交易所开发,DAPP开发 Keywords: NFT开发 NFT交易所开发 DAPP开发